赣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评 选 办 法
为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与创优热情,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科学公正、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2.注重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注重论文的创新和论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时关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优秀论文。
二、评选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赣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交所在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选申请条件、评选原则与评阅、答辩专家意见、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意见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超过与会委员的2/3者方可通过。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则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三、申请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在科学理论,专业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通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
4.论文写作规范。
5.至少被1名评阅专家评定为优秀,另1名评阅专家评定为良好以上。
6.论文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
四、评选时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6月进行1次,一般在答辩后开始申请,研究生离校前结束。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论文作者人民币600元。论文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600元。
获得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由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