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3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掌握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了解经济实情和会计实务,服务于赣粤闽湘通衢区域,精通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基本要求为: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3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其中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三、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
01 | 注册会计师 | 研究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环境下,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使之能够胜任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业务,以及专业性会计和管理咨询工作。 |
02 | 企业财务与会计 | 研究信息化环境下的复杂财务会计及税务问题、财务和会计的信息分析、企业内部控制以及运用财务会计信息解决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
03 | 投资理财 | 主要研究企业投融资管理与理财实务,包括证券投资实务、资产重组实务、产权交易实务、融资管理实务、企业风险管理、企业财务分析等。 |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 | ≥48学分 |
课程学习≥38学分 (见附件) | 公共必修课≥8学分 |
学科必修课≥17学分 |
选修课程≥13学分 |
实践环节10学分
| 开题报告3学分 |
实践环节7学分 |
五、开题报告(3学分)
(一)硕士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前,必须了解本课题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各学科要为研究生开列本学科的国内外经典文献目录,研究生要从中至少选择40篇重要文献进行阅读,并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1篇(1学分)。
(二)研究生要在企业经营面临的实际问题基础上选题,撰写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经开题报告会后,由学科导师组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2学分)。
六、实践环节(7学分)
(一)实践目标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课程。专业实践的目的和任务应符合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专业实践,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其财务、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技巧,提高学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
(二)实践时间与方式
学生在学期间,须进行专业实习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时间拟安排在第三学年的上半年。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可以不进行专业实践,但必须提交实践报告。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由导师组、导师(含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和实践单位(基地)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实践单位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实践计划须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认可,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一般包括实践地点与单位、实践的目的与任务、实践内容及要求、实践时间和进度、实践总结报告撰写措施等。
(三)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符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阔学生视野。实践内容一般可包括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具体内容有参与单位计划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项目可行性研究、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分析、税制与纳税筹划、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上市、资产清理与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绩效考核、会计与审计准则运用、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审计程序和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等。
(四)实践报告
学生应按照实践学习计划完成各项实践任务,认真撰写实践周记与总结报告。实践周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践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体会以及与校内导师的联系情况等。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是专业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对实践过程的总结。实践总结报告的形式可以是专题分析、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实践总结报告的内容要联系实践单位实际,反映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单位的现状,其建议和结论应对实践单位的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实践总结报告的结构原则上由实践单位基本情况、实践内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及建议与思考以及实践收获等几部分构成。
(五)实践考核
以导师组为核心成立学生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学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应根据学生实践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践单位的考核鉴定结果和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其中,实践单位(合作导师)鉴定成绩占30%,校内导师鉴定成绩占20%,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成绩占50%。专业实践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5个学分,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2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课程学习结束,开题报告完成后进行,一般在第四学期初完成。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考核基本合格者,2个月后复查,以决定是否允许其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学习。具体要求见《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
八、考核方式
本专业课程简介介绍了相关课程计划的考核方式,对于公共课《商务英语》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其他课程大多采用考查方式,实际执行过程中任课老师可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对于非会计与财务专业学生,应补修本科相关课程,计成绩但不计学分。
九、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相似度应低于20%,重复率在20%-40%之间的,允许一次修改机会。
学校应建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预答辩制度、匿名评阅制度,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提倡邀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秋季入学学员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件: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说明 |
必修 课程 (总计25学分) | 公共 必修课 (共8学分) | 12530010G01 | 商务英语 | 48 | 3 | 第一学期开 |
12530010G02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 32 | 2 | 第一学期开 |
12530010G03 | 管理经济学 | 48 | 3 | 第一学期开 |
专业 必修课 (共17学分)
| 12530010B01 | 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 48 | 3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B02 |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B03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第四学期开 |
12530010B04 |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B05 |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 48 | 3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B06 |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 32 | 2 | 第一学期开 |
选修 课程 (13学分) | 限选课 (共8学分) | 12530010X01 | 战略管理 | 32 | 2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X02 | 高级成本会计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X03 | 企业纳税筹划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X04 | 财务会计 | 32 | 2 | 第一学期开 |
12530010X05 | 财务管理 | 32 | 2 | 第一学期开 |
12530010X06 | 财务报表分析 | 32 | 2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X07 | 企业价值评估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X08 | 管理会计 | 32 | 2 | 第二学期开 |
任选课 (共5学分) | 12530010X09 | 审计学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X10 | 证券投资学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12530010X11 | 商务沟通 | 32 | 2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X12 |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 48 | 3 | 第二学期开 |
12530010X13 | 专题讲座 | 32 | 2 | 第四学期开 |
12530010X14 | 资本运作 | 32 | 2 | 第三学期开 |
实践课(共7学分) | 参加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活动 | 5 | 第五学期开 |
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 | 2 | 第五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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