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于2014年获准会计硕士(以下简称“MPAcc”)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第二批获得该学位点的四所院校之一。我校MPAcc教育以“践行价值传承,弘扬苏区文化精神,打造服务于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的、有一定影响力的MPAcc教育项目”为愿景,致力于“为学生提供获得素质提升、学术训练以及职业发展的机会,将学生培养成为高端应用型和复合型会计专门人才”。
我校MPAcc教育的主要特色体现在:
(1)以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己任。我校地处江西南部,属于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MPAcc教育立足于为赣南苏区的经济发展培养和输送高级会计人才,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2)强化人文观,大力弘扬苏区精神与红色文化。依托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苏区博物馆、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开设《红色会计》课程,把苏区精神的内涵与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促进苏区精神与学生职业责任感教育的有机结合,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课程设置凸显学校优势和地方特色。依托本校数学与计算机学科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云计算中心等科研教学平台,结合本专业的发展特点,开设《大数据财务分析与决策》《Python在企业财务中的应用》等课程;依托本校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足赣州大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的经济发展需要,开设如《脐橙产业财务专题》《农产品电子商务》《赣南特色产业发展系列讲座》等相关选修课程。
二、培养方向
(一)培养方向1:管理会计与大数据分析(Management Accounting and Big Data Analysis)
掌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方法,具备改善经营管理和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掌握大数据分析与处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专业技能,具备财务信息分析和处理的实践能力。
(二)培养方向2:资本运营与公司财务(Capital Operation and Corporate Finance)
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规律,具备企业投融资管理与理财实务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改善企业资本运营和财务管理机制、获取成本管理优势的能力。
(三)培养方向3:绿色会计(Green Accounting)
掌握绿色会计知识与技能,能够为企业正确确认、计量与环境相关的成本和效益,提供改善与环境问题相关的经营和战略决策,为社会提供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相关信息,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最优化。
三、培养目标
我校MPAcc专业学位教育以培养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服务于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熟悉区域经济发展,精通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具有探索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管理型的会计专门人才为目标。
具体要求是:
1. 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2. 具有现代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较强的发现、分析与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 系统掌握和运用数据处理技术,进行财务分析和支持公司决策。
4. 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
MPAcc学生的培养实行3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其中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者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五、培养方式
1. 非全日制研究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必修课与选修课一般于周末到校上课。采取课堂案例教学、“金课”嵌入式教学、调查研究、双导师指导、各类竞赛、专题系列讲座等多元化培养方式。
2. 专业实践主要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所在单位完成。
3. 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为主,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让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项 目 | 课程类型 | 学 分 |
课程设置(35学分) (详见附件1) | 公共必修课 | 8 |
专业必修课 | 15 |
选修课 | 12 |
专业实践(7学分) | 行业实践 | 5 |
案例研究与开发 | 2 |
其他(3学分) | 文献研读 | 1 |
参加专题讲座 | 1 |
总学分 | 44 |
七、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文献研读、行业实践、案例研究与开发等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不计学时。
(一)文献研读(1学分)
学生应完成本专业领域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
(二)行业实践(5学分)
1. 实践目标
专业实践是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通过专业实践,提高研究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其财务、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研究生在专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技巧,提高研究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
2. 实践时间与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在导师和实践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与本专业内容相关的实习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由导师组、导师(含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和实践单位(基地)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实践单位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实践计划须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认可,专业实践计划应包括实践单位与地点、实践内容、实践计划进度等。
3. 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符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阔学生视野。实践具体内容包括参与单位计划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项目可行性研究、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分析、税制与纳税筹划、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上市、资产清理与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绩效考核、会计与审计准则运用、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审计程序和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等。
4. 实践报告
研究生应按照实践学习计划完成各项实践任务,认真撰写实习周记与总结报告。实习周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和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以及校外指导教师评语。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是专业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对实践过程的总结。实践总结报告的形式可以是专题分析、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实践总结报告的内容要联系实践单位实际,反映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单位的现状,其建议和结论应对实践单位的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实践总结报告的结构原则上由实践单位基本情况、实践内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及建议与思考以及实践收获等几部分构成。
5. 实践考核
以导师组为核心成立学生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根据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践单位的鉴定结果和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的5个学分。
考核评价得分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实践单位(合作导师)鉴定成绩 30%
校内导师鉴定成绩 20%
实践周记与实践报告成绩 50%
(三)案例研究与开发(2学分)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其中至少参加1次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案例大赛。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还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数据采集等方式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等。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四)专题讲座(1学分)
MPAcc教育中心不定期邀请实务界的杰出管理人士或学术界的专业人士到校开展学术专题讲座,介绍先进的管理经验、最佳管理实践或学术前沿知识。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开题答辩前,需要参加不少于5次的学术专题讲座。
考核方式:由MPAcc教育中心教学秘书核实参加次数;每次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经导师审核给出是否合格的鉴定意见,获得相应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以及其他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实践研究情况、身心状况等。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坚持“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和标准
会计硕士应修满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并申请获得相应学位。
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和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确定。
未完成补修计划的会计硕士不得申请毕业和授予学位。
十、学位论文
MPAcc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论文、专题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方案设计、产品设计5种形式,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正文篇幅应在3万字以上。研究生用于论文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学位论文包括论文选题与开题答辩、中期检查、预评审及论文答辩等环节。
1. 论文选题
导师原则上应在第2学期末引导学生确定选题,确保论文工作按时推进,并保障其学术价值与理论水平。选题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鼓励创新,同时应积极引导硕士生从导师科研项目中凝练课题,以培养其科研能力。
研究生根据论文选题撰写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 1 篇(参考文献不少于40 篇,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5篇),在第3学期的10月下旬提交学位点。
2. 论文开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在第3 学期末完成,一般要求开题通过1年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进行第二次开题,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延期半年再次开题。
3. 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 5 学期末进行,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否变化情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中期检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的工作。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至少完成 2/3 以上的写作任务,且提前3天将中期检查材料送达专家组成员,否则不能参加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确定的选题有较大出入的,中期检查不通过。
4. 论文预评审
论文预评审在第6学期初进行,由学位点组织不少于3人的预评审专家组。论文必须获得专家组 2/3以上票数才算通过。预评审不通过者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预评审。
5. 学位论文送审
预评审通过后,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通过查重的论文,方可送出进行匿名评阅。学生在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的预评审和校外评阅合格后,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 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在第6学期5月下旬举行。答辩委员会就答辩人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进行审议,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对答辩不合格者,答辩委员会须就是否同意修改论文以及在半年后重新答辩作出决议。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不存在附表2中的相关异常情况,且无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赣南师范大学的规定不予授予学位的情形者,可授予会计硕士专业(MPAcc)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规定
1. 主要文献、书目及刊物
会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必读、选读书目及刊物(详见附件3)。
2. 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全部编写课程简明教学大纲,并涵盖了课程思政元素和方式。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或教学大纲中所列的参考书目,符合上级和学校关于教材、参考书目、参考资料等的使用规定。
3. 适用年级
本培养方案自2026级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