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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研字〔2017〕42号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5-02-23   点击数:

赣南师范大学


师大研字〔201742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论文答辩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7711


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时间

学位论文一般在答辩前一个半月提交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下旬和12月下旬。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

(二)完成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并取得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最低学分;

(三)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科研、学术交流、实践等必需环节;

(四)未缴清学习费用者已办理了缓交手续。

三、论文印制与装订

(一)格式要求:研究生要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论文提交前由导师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

(二)论文份数:硕士学位论文具体用途以及印制时间如下:论文评阅前交2本供评阅用;论文答辩前,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交修改完善后的论文6本供答辩用;答辩完成后,根据答辩专家组意见交修改完善后论文5本留学校有关单位保存。

四、学位论文的提交与评阅

(一)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提交前须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表》,经导师、所在教学学院审核签字后方可将论文提交到学校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阅实行校外“双盲审制”,即在送交评阅人前要剔除论文中论文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同时评阅人姓名对论文作者和导师保密。论文与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院直接送出和回收,学位申请人和导师不得参与。

(三)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名。评阅人应是本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但如果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且论文署名单位为赣南师范大学,则可申请不参加校外专家盲审,进行校内专家盲审,并且可提出2名回避送审人员名单。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四)评阅人应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评分表》给论文打分,确定论文等级,并写出详细的评语,同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具体意见,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依照《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中的专家评阅意见,对毕业论文是否可以进入答辩环节规定如下:

1.若2位专家均评定论文“达到答辩要求”,也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则直接进入答辩程序;若2位专家均评定论文“达到答辩要求”,但提出了修改意见,研究生在答辩时还需提交《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

2.若评阅中有1位专家评定“未达到答辩要求”,经研究生申请,可加送第三位评阅人,若不申请加送或加送仍不通过,本次申请结束。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半年后至最长学制年限内,重新提出学位申请。若第二次学位申请再不能通过,将不能获得硕士学位。

3.若评阅中2位专家评定论文“未达到答辩要求”,则该研究生不能答辩,本次学位申请结束。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半年后至最长学制年限内,重新提出学位申请。若第二次学位申请再不能通过,将不能获得硕士学位。

五、学位论文的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实施。

(二)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导师组和所在教学学院提出,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并应有12名校外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还应有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人。

2.答辩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答辩准备:

1.拟答辩论文须在1周前送到各答辩委员会成员手中,答辩委员会成员要认真阅读论文,预先了解论文的文本或内容提要,作好提问的准备。

2.答辩人应在答辩前制作好答辩时辅助陈述论文内容的多媒体课件,各培养单位要为答辩会准备好多媒体设备。

3.各教学学院应在答辩前准备好答辩所须的各项材料,具体包括:硕士学位申请书、实践考核表、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研究生科研与发表论文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参考评分表与表决票、答辩评审意见书、答辩记录等。

4.答辩会举行两天前应向全校张榜公布,组织本专业低年级研究生参加旁听,保密论文按学校保密规定进行答辩。

(四)答辩程序:

1.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成员、答辩人和指导教师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开始;

3.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

5.答辩委员会休会,委员举行内部会议,传阅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参考评分表》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打分与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议。

6.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五)答辩成绩:

先由各答辩委员会成员独立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参考评分表》对论文答辩情况与学术水平进行打分,然后将各答辩委员会成员打出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该答辩人的最后得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含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至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无记名投票没有通过,论文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打分结果如有不符,则打分无效。

如果答辩等级定为不合格,本次学位申请结束。研究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半年后至最长学制年限内,重新提出学位申请。若第二次学位申请再不能通过,将不能获得硕士学位。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的工作

(一)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将答辩材料送交所在教学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二)各教学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及时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位申请审查。经审查通过者,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将学位申请材料连同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三)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将最后定稿的学位论文5本、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按要求交研究生院。

七、本细则自20179月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7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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