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江西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根据(赣教电传字〔2020〕11 号)、省学位办、学校、研究生院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充分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导师管理责任制。导师要积极做好研究生的思想工作,将研究生学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要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导师应了解所指导的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并将学校相关信息动态传达到研究生本人。未经学校批准,导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导师应做好研究生有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
2.教学工作安排
任课老师严格执行《赣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制定教学计划和布置研究生科研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特殊情况,对目前仍在疫区的同学,要给予更多关怀,及时调整其个人的学习科研计划。远程线上教学期间,学院将对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3.学位论文工作
认真执行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工作要求。考虑到疫情期间实际情况,学院将不安排预答辩,但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2020年上半年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需要在3月底之前实行三名校外专家函评预审制度,学院根据校外专家意见,2份以上(含2份)校外专家意见“不同意正式送审”者,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并延期半年毕业。预审通过者进入学校正式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授予申请等工作通知,将在三月初公布。
4.保障措施
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做好教师线上教学的动员、选课审核、教学组织和监督工作。学位点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要对教师线上教学内容、过程把关,确保教学质量。研究生秘书、班主任要做好课程线上教学跟踪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任课老师和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需求。
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0年2月10日
附件: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名单
组长:蒋家添 李自茂
副组长:边俊杰 孙剑斌 黄晖
秘书:张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