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管理 > 正文

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23   点击数:

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为提高MPAcc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坚持“以质量为先导”、“以学员为中心”、“以教师为重点”教学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组织与职能

1.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育中心是MPAcc教学管理的职能机构,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2.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育中心下设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由赣南师范学院商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

3.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对MPAcc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师资队伍、课程建设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二、教学计划制定与实施

1.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育中心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特色,制定能够体现出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相对稳定性的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由MPAcc学位点负责人具体组织制定,教学计划要符合MPAcc培养方案的要求。教学计划须包含培养目标、专业特色、主要课程、教学见习实习要求、知识能力结构等。

3.MPAcc教育中心应加强对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并适时地对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三、教学文件与教材

1.MPAcc课程均应有规范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制订,报MPAcc教育中心审定和备案;执行中不能随意更改,如需更改,报MPAcc教育中心审批。

2.教材选取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任课教师应指定参考书目,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应选用或编写习题集、案例分析等辅助性教学资料。

3.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材的要求与教学大纲的内容编制教学课件;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教案。

4.搞好教学档案建设,建立必要的教学档案工作规范和要求。

四、课堂教学

1.课程教学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现职三年以上的讲师担任。

2.教师课堂讲授要突出重点难点,培养学生科学思维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安排讲授、提问、课堂讨论、小组发言等方式。

3.教师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学内容;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应加强对授课课堂的管理与控制,有效督促学员遵守课堂纪律,以确保课堂教学秩序。

五、作业、辅导与考核

1.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设计相应作业,作为学生修读本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

2.课外辅导可采用面对面的方式或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个别辅导,对学员提出普遍的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活动应做好记录。

3.必修课程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采用不同方式;每门课程总成绩应根据课程期末卷面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教师应加强对MPAcc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MPAcc教育中心应组织好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研究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等活动。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撰写教学研究论文和申报教学研究课题。

3.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案例的研究,积极开发教学案例。

本办法自制定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赣南师范学院MPAcc教育中心。


赣南师范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20151110




  • 官网二维码

Copyright@ 2014-2020 赣南师范大学MPAcc教育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1号第二教学楼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