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6年1月9日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产生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学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在读研究生(不含本校教师攻读学位者)。
二、奖励范围
(一)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艺术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三)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行业标准;
(四)研究生以排名前三名次申请的专利。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 奖励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一等 | 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 6000 |
二等 | SCI、SSCI二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 4000 |
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人文社科类) |
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
授权国外发明专利 |
三等 | SCI三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 2000 |
SSCI、A&HCI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 |
E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
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
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
国家标准;授权国内发明专利 |
四等 | SCI四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 1000 |
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
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
行业标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五等 | 学校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 500 |
学校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
地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
六等 |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红色文化学刊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类作品 | 100 |
注:发表在同一期上的作品只计算1篇(次),同一期刊上发表的作品一年内最多计算2篇(次)。
四、申请程序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按学年进行申报,每年6月份组织审核。
(一)每年6月初,研究生院发布申报通知,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支撑材料,导师签字后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初审;
(二)各教学学院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复核;
(三)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下文表彰并予以奖励。
五、其它
(一)学校只对第一完成单位为赣南师范大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二)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研究生院将追回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