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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研字〔2017〕3号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2-23   点击数:

赣南师范大学


师大研字〔20173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619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产生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学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在读研究生(不含本校教师攻读学位者)。

二、奖励范围

(一)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艺术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三)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行业标准;

(四)研究生以排名前三名次申请的专利。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奖励类别

奖励金额(元)

一等

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6000

二等

SCISSCI二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4000

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人文社科类)

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授权国外发明专利

三等

SCI三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2000

SSCIA&HCI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

E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国家标准;授权国内发明专利

四等

SCI四区期刊发表的论文

1000

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行业标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五等

学校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的论文

500

学校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

地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六等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红色文化学刊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类作品

100

注:发表在同一期上的作品只计算1篇(次),同一期刊上发表的作品一年内最多计算2篇(次)。

四、申请程序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按学年进行申报,每年6月份组织审核。

(一)每年6月初,研究生院发布申报通知,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支撑材料,导师签字后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初审;

(二)各教学学院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复核;

(三)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下文表彰并予以奖励。

五、其它

(一)学校只对第一完成单位为赣南师范大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二)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研究生院将追回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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