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我校MPAcc项目的课程开发建设工作,促进MPAcc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课程开发体现我校MPAcc项目办学特色,要与培养方案相结合,利用业界丰富资源提高MPAcc人才培养质量,使课程教学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优化。
二、MPAcc项目课程开发的组织领导机构
我校MPAcc教育中心负责课程开发的申请管理、过程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
三、MPAcc项目课程开发建设目标和经费
(一)课程开发近三年建设目标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经我校MPAcc教育中心审核,每学年立项一批开发课程。
(二)经费安排
1.MPAcc课程开发经费5000元/门,于申请立项时支付40%,验收合格时支付剩余60%;能够按期完成课程开发任务,经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验收,质量优秀者奖励开发经费的20%。
2.开发经费纳入MPAcc教育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四、MPAcc项目课程开发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编写大纲、课件、案例及阅读材料,能够满足授课基本要求。
五、建设MPAcc项目课程开发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开发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且具有副教授(或博士)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2.申报开发的课程,必须与MPAcc培养目标相一致;且现有的学位点课程中,尚未开设相同主题的新课程。课程内容应具有新颖性、先进性,课程应具有一定比例的案例教学或其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二)申报程序
1.开发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赣南师范大学MPAcc项目课程开发立项申请书》,向赣南师范大学MPAcc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由MPAcc课程开发评审专家组及MPAcc教育中心审核,经批准后正式立项。
2.MPAcc课程开发的建设期一般为1年。
(三)课程开发模式
课程开发,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1.自主开发:由校内教师完成课程开发。
2.合作开发:校内教师与外部机构或人员共同完成开发。
六、MPAcc项目课程开发验收标准
1.在课程开发之前,专业教师已深入调查、掌握大量相关资料;
2.课程负责人申请验收时要报送教学大纲、教材、课件、案例及阅读材料等;
3.MPAcc教育中心在上述基础上,组织MPAcc课程开发评审专家组对课程进行验收,明确是否通过验收的评定结论,并提出是否同意开课及开课学期的意见,通知课程开发负责人。
4.对没有通过验收的开发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整改,并在一年内可再次申请验收,如仍达不到课程标准的,视作未通过验收,原则上不再延期。未通过验收的课程,撤消该立项,并视情节轻重停止拨付经费开支或要求退款。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赣南师范大学MPAcc教育中心。
赣南师范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MPAcc项目课程开发申请书.doc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MPAcc项目课程开发验收表.doc